這是去年我們從香港半島酒店帶回來的巧克力,是Queenie送的哦!一直捨不得開,昨天老公說開來喝看看吧!
我喜歡Logo的風格,我的名片也帶有這種風格。


打開後,味道非常香。看了一下說明,上面說可以直接泡來喝,所以我就用熱水泡啦!



結果攪了老半天都不會散耶~巧克力還是粒粒分明,我認真的攪了二分鐘後,忍不住碎唸的說「我就不相信,我連這都搞不定。」然後整杯拿到廚房去用溫火煮,邊煮邊攪動,大約二分鐘後就變成以下這杯囉!



這樣好多了,喝起來香濃帶點苦味,是我所喜歡的味道。
但是要煮實在太麻煩了,我很愛吃巧克力,但是我這輩子還沒自己動手做過巧克力,實在太不適合我了!
我要找個適合的好人家,把它給送出去。

Alva,聽到請回答!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莫莫 的頭像
    莫莫

    莫莫愛生活-關於家庭、孩子、貓咪、工作的幸福生活

    莫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6) 人氣()